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商家企业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征集2017年度昭通市小微企业 服务券 签约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QQ454107188
    2017-08-18 17:42:16    来源:微昭通   转载


    推行小微企业服务券是云南省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后续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微型企业后续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7〕24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券平台)服务产品,现就征集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券平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签约服务机构范围


    征集的服务机构应能独立或主导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服务领域包括:人才培训、代理记账、税务代理、法律服务、融资服务、咨询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检验检测、信息化及电子商务等。


    二、签约服务机构条件


    (一)属于服务机构的核心业务或特色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标准清晰、团队专业稳定、定价明确合理,实施周期通常在6个月以内,以年度计费的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二)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经营两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服务机构同意用服务券抵扣服务费用,愿意遵守服务券结算的相关要求,愿意接受对服务交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绩效的评估;


    (四)申请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近三年没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有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二)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服务机构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纳税证明;


    (三)本年度申请日上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四)曾经服务的客户证明材料;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六)由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报(fwq.ynsmes.cn),向注册地或入驻服务地县区工科局提交书面材料。


    (二)工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签约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审结果在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服务合同。


    (五)评审结果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并生成服务产品清单开展服务。


    五、申报时间


    服务机构申报时间:8月16日——9月1日


    六、其他事项


    (一)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9月8日前完成评审、公示等环节后,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9月11日发布服务产品清单。


    (二)服务机构在昭通市完成签约,并经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后可服务全省获得服务券的企业。


    七、咨询电话


    昭通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0870-2120637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什么是服务券?


    服务券是财政资金用于补助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的有价代金券,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精准、有效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购买服务负担,是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新举措,也是推动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的一种新途径。由昭通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放服务券,小微企业使用服务券向服务机构购买人才培训、法律服务、财税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等各类服务和产品,最后由服务机构按服务效果取得财政补助。2017年昭通市计划发放小微企业服务券300万元,每家小微企业最高可以申领30000元服务券金额,每项服务项目所使用的服务券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申领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至9月29日。


    申领对象有哪些?


    在昭通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且持续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服务券如何发放?


    服务券为电子代金券,采用实名制登记发放。经小微企业申请,经县(区)工科局初审、县(区)联系会议审核、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复审等程序后发放,1家小微企业每年只能申领1次服务券,按照申领时间顺序发放,因券数限制没有领到券的小微企业可在县(区)工科局登记备案,发放下一期服务券时优先考虑。


    在哪申领提交材料?


    企业通过“云南省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平台”(fwq.ynsmes.cn)在线申领服务券,系统上传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证明、会计报表原件的扫描件。


    服务券的领用和使用!


    企业自领取服务券之日起15日内须通过服务券管理平台系统激活确认,15日内须在平台产品清单内选择相关服务产品,并与小微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签约,逾期没有确认或使用的服务券将按照原路径收回,重新发放。原则上企业选定服务产品后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可以与服务机构协商,并将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通知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备案处理。2017年小微企业服务券事宜可咨询当地工科局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